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国务院机动车维修行业“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交办办函〔2018〕9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运输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33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专项调研督查的通知》(交运便字〔2018〕363号)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中心联合全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专家委员会、部分省级运管部门于2018年10月-12月对全国12个省市30家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专项调研督查。
调研督查组深入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面核查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情况,了解企业对信息公开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相关政策的现场答疑。现场督查过程中,还征求了《办法》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规范》等法规标准的修(制)订意见。
现场督查重点关注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机制建设、企业备案情况、信息公开系统(平台)性能和功能情况以及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内容情况等4方面,实地督查了30家企业120个车型,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企业备案更新不及时,信息访问不便利,部分企业未有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备案工作断链、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企业注册程序较为复杂,存在人工审核周期长、支付不畅、不提供能够满足临时、短期或长期等不同信息使用需求的用户访问权限等问题;二是区别对待非授权维修企业,部分企业建立两套信息系统,还不能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提供维修技术信息,甚至个别企业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机械堆砌、不完整上传资料、应付了事的情形;三是公开资料的内容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包括由第三方代为公开的企业,对上传的维修技术资料准确性、完整性缺乏把关审核,缺少电子控制系统核心内容、零部件信息及专用工具购买渠道等指导汽车维修的有效信息。督查组按规定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留下了书面意见并责成企业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总体来讲,通过近两年的督查,企业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有所提高,督查和通报的效果初步形成。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将有关情况报交通运输部,采取措施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认真做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在持续推进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的同时,提升汽车维修企业等信息用户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