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冠肺炎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帮助各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现对备案有关工作进行优化和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对于已备案的车型,按照规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更新完成截至上一年度总销量等信息,时间由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车型信息变更流程见附件1,具体操作见http://carti.rioh.cn/网站——常见问题模块。
2. 按规定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的企业,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汽车生产企业信息备案系统补充完善维修技术信息收费标准等信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企业信息公开系统实际收费标准保持一致。操作流程见附件2。
3.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人:邬果昉;电话:010-62079575。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中心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车型信息变更流程
附件2:维修信息收费标准备案流程
系统填报说明:
(1)“收费项目”应填写访问信息内容的权限,不包括《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免费公开项目,如车辆维护信息。
(2)“访问时长”应填写临时、短期和长期访问信息的时间单位。对“自定义”访问时长需填写自定义时长数量及单位。
(3)维修信息收费标准备案无需邮寄纸质材料。